她是「第一個被執行死刑」的女明星 槍決前冤枉大喊:「這不公平!」
人的慾望是無窮的,有時一不小心,你就會掉進萬劫不復的深淵。
程春蓮,曾被譽為「最美劉三姐」,憑藉美妙的歌舞、收穫萬千觀眾的喜愛。
可沒想到,程春蓮會從耀眼的歌舞明星、淪為階下囚,最終被判處死刑。
她到底做了什麼,竟落得如此下場呢?
程春蓮,於1955年出生,湖北黃石市鐵山區人。
她出生在一個貧困的家庭,家裡條件特別差。
這也就讓程春蓮從小就有了想要改變家裡境況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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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年齡的增長,程春蓮憑藉姣好的容貌和曼妙的身姿。
在僅15歲的年紀,就被當地歌舞團選中、進入團裡訓練。
訓練過程中,她非常刻苦認真,對學藝更是十分執著。
程春蓮很快成為了一位合格的女演員,同時還成為了團裡的「台柱」。
之後,她更是出演了《劉三姐》、《馬蘭花》等歌舞劇,深受大眾喜愛。
然而,當時的演員收益卻不同於現在的演員,收益非常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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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,她下定決心,褪去了華麗的明星身份,去外面的世界闖一闖。
程春蓮之前在歌舞團演出時,偶爾會接觸到一些有錢的商人。
經過打聽,這些商人大都是下海經商、發家致富的。
程春蓮對此也表示十分心動,憑藉自己的明星人脈。
她搖身一變,跳槽到了美爾雅服飾公司做起了美女銷售。
因為當時國內對石油實施計劃供應,石油需求非常大。
而程春蓮也看到了國內的這一大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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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以「絕對可以搞到石油」做保證,被調到了石油化工協作的分公司工作。
因為曾和渤海石油公司運銷處銷售科科長梁某、有過一面之緣。
借著人脈關係,程春蓮再次找到了梁某。
她提出希望梁某幫忙提供石油,解決國內石油短缺的情況。
梁某則表示,批石油需要有縣級以上的相關證件才可以。
隨後,程春蓮為了拿到這些證件,東奔西跑。
好不容易搞來,她又帶著證件找到梁某。
1988年7月初,程春蓮與梁某簽下了一份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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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內容是批汽油1000噸、液化氣50噸。
憑藉這一「成就」,程春蓮在當月正式被調入市工業供銷總公司石油化工協作分公司。
沒過多久,就又升到了副科長,但她並不滿足。
程春蓮彷彿找到了「掙錢開關」,在利益熏心的驅使之下。
她開始搞到更多的石油,並向浠水縣石油公司倒賣石油,從中獲取暴利。
但此時的程春蓮卻絲毫沒有意識,自己在踏向萬劫不復的深淵之中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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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當程春蓮還在為自己天衣無縫的計劃竊喜時,
1986年6月,一封檢舉信直接遞到了湖北黃石市檢察院的手中。
這是一封匿名檢舉信,信中,這位民眾詳細地將程春蓮的受賄時間、地點、事件和參與人員全部列出來。
面對突如其來的檢舉信,檢察院十分驚愕。
當即決定,對程春蓮倒賣石油案件展開立案調查。
據相關數據的統計和調查分析顯示,程春蓮從梁某那裡,
先後共購得2827.496噸汽油,2491.096噸柴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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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將這些石油倒賣給浠水縣石油公司,而收穫巨大利潤。
程春蓮面對檢察院強有力的證據,只好供出幾個存摺。
存摺分別放在不同的城市和地點,由此也可以看出程春蓮的「良苦用心」。
經合計,從程春蓮的存摺里共繳獲27萬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120萬元)
程春蓮不覺得自己做錯事,她認為,在那個年代,石油短缺。
就是因為自己從外面搞到了石油,才能解決國內石油荒蕪的問題。
石油的問題一解決,國內的工業、農業才能正常化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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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自己從中謀取的利潤,程春蓮則表示:「這是別人為了答謝,自願給出的費用。」
程春蓮的案件、成了當時湖南省最大的受賄案件。
她怎麼也沒想到,自己竟然成了全國六大經濟犯罪案件之一!
對於程春蓮受賄一案,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位老法官也拿不定主意。
於是,法院專門召集來了各省、各市的法學專家,對此案進行分析研究。
其中不乏來自湖北武漢大學、中國政法大學的一些法學專家及教授。
因為程春蓮案件事發在國內的轉型時期。
國家正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跨越,法規也在不斷健全、完善。
對於程春蓮如此惡劣的受賄案件,應當嚴厲打擊,從重處理。
最終,程春蓮被判處死刑,並實行槍決。
1992年4月,在面對槍決的那一刻,她依然堅持己見,甚至喊出:
「我做了那麼多貢獻,為什麼沒有獎勵?現在犯了錯卻要死,這不公平!」
自此,程春蓮成為了第一個被執行死刑的女明星。
程春蓮的下場令人唏噓,她將為自己所做的一切、付出代價。
同時,她的事件也告誡著我們:「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。」
無論任何時候,我們都不應該去觸犯法律的邊緣。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